绝版的爱情
雨过天晴,好日子。
“姐姐,你在想什么?”
我回过神看着眼前一脸纯净的小女孩笑了。
“姐姐是在想今天是个好天气,应该去打篮球。”我美美地笑着。
小女孩一脸兴奋:“姐姐你会打篮球?真棒!我最喜欢看NBA了!我以后就要当一个篮球明星。”
“不错的志向哦,小妹妹,你出了名,姐姐去给你加油!”
我轻轻地拍了拍小女孩儿红红的小脸,透过小女孩儿无暇的双眸,我突然想起了阿枫--我已经很久没想他了--他也有着这么一双清澈的眼睛的。
认识阿枫的那一刻,我正抱着个篮球,边喝着水边摇摇晃晃地走着,阿枫高挺的个头,飘逸的碎发以及棱角分明的面庞很是惹眼,可惜当时我已累的五迷三道,丝毫没把这么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帅哥放在眼里,要不是他和旁边的同学的争论吸引住了我,我是不会注意到他的,这也会省很多麻烦,不过上天注定的事是逃不掉的。
“阿枫,你这么搞,全都是阳春白雪,一定会曲高和寡的,”
“我不这么认为。文学讨论就是应该找一些流派的鼻祖以及十分有影响的作品,而有影响的作品的第一点就是有深度。卡夫卡够有深度但太流俗,现在讨论他的多如苍蝇,我想不如彻底干净一点,把学校里的真正的文人墨客召集起来,来一次文坛的深刻觉醒岂不爽呆?”
“我就怕到时候冷场。”
“就是要精品,人自然不会多了。”
阿枫不以为然地抬起头看到了我,我当时正饶有兴趣地咬着瓶口,笑着看着他。他冲我诙谐地眨眨眼,然后冲他身旁的同学说:“你看,如果我不加以控制,像这种浑身透着傻气的小女生一定会挤来讨论,她们知道什么?我这场文学的呐喊岂不哑巴了?”那个同学忙赞同地笑起来。
我不禁睁大了眼睛,看了看自己,篮球体恤,运动短裤已经被刚才的激战搞得不成样子,头上崩着条发带,汗水依然往下滑着,,估计我的脸上的颜色也不会抬单调了。
我向来是个很客观的人,所以对他的评价我欣然接受。
于是我走上前去:“这位师兄,要搞文学讨论是吧?”
阿枫有点吃惊于我的胆量,饶有兴趣地上下打量着我点了点头。
我喝了口水:“不知道要讨论的作品有什么?”
阿枫微微笑着:“这一次我主要想挑一些19世纪欧洲意识流派,魔幻主义以及诗歌类的作品比如法国意识流鼻祖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流年>>,爱尔兰的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死者〉〉,美国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等等吧。我一直认为,要是搞学术讨论要凭真才实学,所以像大部分女生爱看的风花雪月我没选进来,你说是吧小姐?不知道你爱看什么?武侠?爱运动的女生一般是这样的。”
我点点头:“不错,我再给你推荐几部怎么样?”
我一边将手中的篮球往阿枫手中一递,一边将头上的发带抹下来,一边说:“美国的威廉.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尼采的《思想者的游戏》、《醉歌》,埃兹拉庞德的《在一个地铁车站》,艾伦.金斯堡的《嚎叫》,尤其是法国吉尧姆.阿波利奈尔的《心》与《镜子》尤为值得讨论,如果还有时间,保尔.瓦雷利的《水仙辞》,阿尔图尔.盖波的《死者》,希腊的奥.埃利蒂斯得《夏天的躯体》也是很值得小议的,而且我认为适当讨论一点戏剧也是不错的嘛,比如盖尔哈特.霍普特曼的《沉钟》,尤金.有奈斯库的《椅子》,啊,如果还有时间散文也是一个很值得一提的部分比如纪伯伦的《花之歌〉〉,还有大家都烂熟的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加.米斯特拉尔的《玫瑰树根》,哦,对不起,我似乎谁的多了点?不过希望能给你一丁点的帮助。”
我及时打住,从阿枫的呆滞的手中拿过篮球扭头不紧不慢地走了,走之前还没忘记给他一个自以为还算动人的微笑。
“哎,同学,你能来参加我们院主办的文学讨论吗?”
我停下回头看了看他乐了:“好啊,。”说完我又走了。没办法,阿枫两眼的光芒让我不得不继续扭头路。
“哎,同学,你叫什么?”
“傻姑。”这一次,我学聪明了,没有回头,也没停下脚步。
至于那次他们计算机系搞得学术讨论我没去,一般对于这种枯燥无趣的活动我向来是退避三舍的,而且还颇不以为然,好好的作品看懂了是你智商高,看不懂起码还有品位放在那,搞什么深刻觉醒?把一部好好的作品劈个支离破碎不是残忍无聊是什么?没有他们的觉悟,中国文坛也死不了。美女作家,帅哥文人还不时一样和割麦子似的一茬又一茬地换?都是玩儿文字的嘛,何必这么呆板。
而且据我所知,阿枫搞的这场“文学的呐喊”除了把他自己的名声远扬全校之外只落得个门可罗雀的下场,意料之中。
岑枫,男,21岁,星座:狮子,血型:B,身高:1.81,最爱吃的东西:鸡蛋炒米饭,家庭成员:父母,一女友在谈,个人魅力:球场流氓,文坛骚客,最爱做的事情:看书累了去玩球,玩儿累了吃鸡蛋炒米饭,不良嗜好:深夜弹棉花--吉他,最头疼的事:被小女生看着傻笑,最糗的事:一分钟之前在一小女生面前得意地炫耀自己的学富五车,下一时刻已然被此女生肚子里的墨水震倒,直震的呆若化石,三小时不知肉味,最大的志向:找出此女生,与其作文坛双煞。
阿枫别出心裁的自我介绍登在了校报的“校园之星采访show”上,报上的照片,阿枫英气逼人,一双自信的眼睛褶褶生辉,我若有所思地看着他的个人资料的每一项内容,一边往嘴里扒着炒饭。
有个声音在我心中说:“关键人物要出场了。”
我是在说我自己。
“姐姐,后来呢?后来他找你了吗”小女孩儿急不可耐地扯着我的胳膊。
“后来?当然,因为校园太小了。”我笑了。
怎么能见不到他呢,他是全学校里的明星嘛。
第二次见面是在篮球场上,他们院和我们院的激战。场面十分热烈,我悠然自得地边吃着冰淇淋边坐在一个高台上看着阿枫矫健活跃的身影。
不只我,我相信全场的女生们很少有几个能将视线从他身上挪下来。
中场休息时,哥们儿阿彪冲我喊一句:“疯子,给我买副创可贴去”
我忙从高台上跳下来跑向学校里的超市,余光中我看见阿枫拿着毛巾愣在了当场。我不停地跑着,脸上的笑容却不可遏制地散开了。
球赛继续开始,阿枫很明显的经常将目光扫向一直看着他傻笑的我。他进了球,我也会冲他竖竖大拇指或者故作不屑地撇撇嘴。有一次,他被三人封住,虽然成功把球传给战友却很不雅地躺在了地上,我毫不顾及地哈哈大笑起来,丝毫不顾四周女生们诧异嫉妒的目光。
那场球我们以三分之差惨败给他们,我却依然高兴。
散场时,我陪着哥们阿彪,盖子有说有笑地走了,我当然没有忽视了注视着我慢慢离开并且一脸神秘莫测的微笑的阿枫。
他身边当时还伴着一个1.70米的女生,两人很配。
我有必要交待一下,我还有一个父母之命媒灼之言的男友,葫芦。我和他绝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知道我向来用嘴巴代替指甲刀的毛病,我清楚他早上起床找不着袜子的陋习,他深知我看见帅哥就拔不动腿的弱点我也洞察他不管看上哪个小女生先认她做妹妹的伎俩。听爸妈说我们小时候简直就是形影不分,一起吃喝洗刷,那交情绝对老铁了。我爸妈和他爸妈是一个大学的同学,所以我和葫芦自还没出世就已被定为天生的一对。好在我跟葫芦都不是残废怪胎否则我看老爸老妈他们怎么收场。
可老妈听了我的问题颇不以为然:“那怎么可能?我跟你爸绝对优化组合怎么可能生出个畸形来?当初我也是看着他们那两口子也都是人中豪杰所以才敢许下诺言,你懂什么?”
我听了之后唯有哭笑不得。老妈一定是以前看武侠太多,指腹为婚都用在她的宝贝女儿身上,可害惨了我。
葫芦对此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什么指腹为婚,连这个都信,不过,”他转了转眼珠子:“你做后备也不错,咱俩也省了谈恋爱的过程,直接过日子到也是很有效率啊是不?”
我毫不留情地在他那颗傻笨的脑袋上给了一巴掌:“所以说你俗吧!没恋爱那能结婚吗?那叫爱情吗?你少耽误我大好前程我告诉你!”
葫芦呲牙咧嘴:“少威胁人,我去庙里做和尚一辈子不吃肉也不会找你这种母老虎,我一表人才,风度翩翩,市场绝对前途远大!”
我乐不可支:“就你?批发价都没人要,还做梦呢!愿上帝救救你吧。”
葫芦做势打我,我已把这之后的招式都快速还给他了。
之所以叫葫芦葫芦,是因为他的五官简直除了那双硕大的眼睛就没别的东西了,与葫芦娃颇为相似,人长成他那个样子也算奇迹一个。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我和葫芦重走父辈们的老路,一起上了同一所大学,不过我保证结局是不会一样的,我跟葫芦太熟了,放在一起使劲摩也不会擦出任何一点火花来的,只不过平时闲的无聊彼此凑在一起吃吃喝喝。放假时今天他上我家明天我去他家,胡乱搞点美味佳肴喝的翻天覆地然后睡的昏天暗地,被父母们踹醒往往发现我枕在他的腿上手里抓着啤酒瓶,他则脸伸在饭锅里,一头的米粒。
“你们就胡整吧,看以后怎么过日子!"葫芦他妈如此恐吓我们。
我俩听了同时哈哈大笑,葫芦说:“妈,为了防止这种惨象今后您老少一点看见,还是允许您儿子领回家一个温柔贤惠的儿媳吧!”我则频频点头:“干妈,为了您干女儿后半生的幸福千万别把我往火坑里推啊!”说完我们又勾肩搭背地哈哈大笑。
如此几次,果然两边家长不再提婚配的事了,想必他们也都清楚理想可并不总能与现实挂起钩来的。
进了大学葫芦施展开了他的那一套追女仔36计,我还没什么动静他那已经有一大群妹妹俨然一个贾宝玉了。我则一直认定宁缺勿滥的原则,一般不动心,除非碰到真正的人才。更何况我乐得自由自在,把整颗心都拴在一个人的身上岂不亏大了?
而阿枫的出现显然有点动摇我的阵脚。
球赛散场的那天晚上我乐颠颠地拉着葫芦陪我去喝酒。
“切,你看他一朵花,我看他就是豆腐渣,论身高虽然比我高那么一两公分,但气质哪有我超凡脱俗;论才气虽然比我高了那么一点点,可我不是还没发挥吗?论相貌那直接不用论,他哪有我这么英俊潇洒,飘逸俊朗?你说连我都比不上的人还把你迷的痴痴呆呆的,我说你品位什么时候这么低啦?”
我乐滋滋地听着葫芦把阿枫损了一通,习惯了,每次不管我看上哪个男生,他都会把那个人损的一无是处,而且有时候我还真觉得他说的有点道理,不过这次他的言语显然无力许多,毕竟阿枫的光芒并不是随便几句话就能遮掩住的。
果然,葫芦发完这番唠叨之后想了想说:“不过对你也不能要求太高是不,他到特马马虎虎看的过去,哎对,他有一点我到的确比不上。”
“说来听听?”我立刻惊喜万分,葫芦承认不如人,这是二十年来头一次。
“就是他身边的女朋友小玫啊,那才真的是美女,要脸有脸,要个儿有个儿,身材更别提,听说那脾气更是柔情似水,那双水汪汪的眼睛只要盯着你看一眼,保证我的魂能跑你身上去了。”
“行啊你,早就瞄准了啊?”我不怀好意地打趣着。
“美女哪有从我这里漏网的?不瞒你说,她的任何资料我都已经搞到手,就连她晚上睡觉喜欢磨牙,爱穿印着kitty图案的丝袜的喜好我都一清二楚啊。”葫芦又得意的不知道他姓什么了。
“你恶不恶心啊,我不管你这些爱挖人隐私的臭毛病,咱俩合作怎么样?”
“什么意思?”葫芦睁大了那双灯炮眼。
“既然你对小玫觊觎已久,我对阿枫也颇有好感,那不如我们同时来个两面夹击,棒打鸳鸯,然后各自......"
“好啊你,这么无耻的主意也想得出来,我真是太小看你了!”葫芦佯装激愤拍案而起,引得餐厅其他人纷纷侧目。
“得了你,少装正人君子,我这也叫帮你呢!你不是说你比阿枫强许多吗?那就证明一下嘛,是不是没有信心了?”
“哇赛,你竟然连激将法都用得出来,简直无耻到赤道了!好吧,你难得动一次凡心,我就放下架子帮你一次,想必老天爷也会因为我的善良而原谅我的。”
我不再理会葫芦的毫无意义的废话,开心的吃起来。
到现在,故事才算正式开始了。
有了葫芦的鼎力相助我更有气势了,我并不认为我这样做有多无耻,既然没结婚那谁都有权力追逐自己的幸福不是吗,再说葫芦虽然在我眼里无味但在其他女生中可算是抢手货否则他也不会在他们院落得个“风流枪手”的称号,所以就算小玫被他追到也不亏啊,至于阿枫是不是我的幸福,我虽然不够肯定但我想应该不会后悔的吐饭,这就够了。
起码当初我第一眼看到他侃侃而谈便拔不动腿了,起码第二次见他我便拔不出眼了,起码他的那份资料已经被我烂记于心,做梦都能说出一两条来。
为了配合他的资料我私下里还配了一套个人资料:
疯子,女,20岁,星座:射手,血型:O,身高:随尺子而定,最爱吃的东西:米饭炒鸡蛋,家庭成员:父母,本人一根独苗,个人魅力:百世难寻千世难碰的怪才,不良嗜好:看帅哥傻笑,最头疼的事情:总是无意中令别人头疼,最糗的事:第一次对一帅哥动心却没有穿上好衣服,最大的志向:让那个帅哥承认我还算是美女的,最爱做的事:看帅哥打球然后陪帅哥一起吃米饭炒鸡蛋。
虽然这份资料把我衬的如同一个花痴,不过明明白白我的心嘛。
葫芦那边迟迟按兵不动反倒是为了他那个乐队天天忙得焦头烂额还美其名曰要凭借雄厚的资本去赢得美人归。他给那个乐队起的名字叫“想明白的傻瓜笑着哭了”真是惊世骇俗的俗,他则说这就是他的目的,让普天下的老百姓都能接受他的音乐,这叫与民同乐。他问我愿不愿意过去效犬马之劳当个节奏吉他或鼓手或到水什么的,我用鼻子给了他一个答复从而让他发下毒誓说不仅要把小玫抢过来还要在我和阿枫之间作梗让我们有情人终成纷飞劳燕天天看着他抱着美人笙歌曼舞,我则对着他的狗急跳墙的想法开怀大笑,我说:“葫芦,你都无耻到北极圈了。”
葫芦悻悻地说:“我靠,我为未婚妻去破坏人家美满家庭当然无耻。”
我乐呵呵地说:“你如果承认我是你未婚妻,那就不是无耻了,那简直就是一个十足的傻瓜嘛!哪有帮老婆找情人的。”
葫芦忙做恍然大悟状:“对啊,为了不戴绿帽子,看来得先把你休了,然后你把嫁妆还给我我好去迎娶小玫。”
我乐了:“神经病,你先让小玫答应嫁给你再说吧!”
葫芦白了我一眼:“屁话!用你教?等着瞧吧,枪手要射击了!”
可是没想到还没等葫芦拔枪,阿枫先被我的乱箭射中。
星象书上说我是闲着没事就乱放箭的家伙,既然乱箭齐发,射中一个猎物也不算奇怪。
阿枫主动找着了我,当时我正背着个大吉他呼呼地往葫芦那跑,没办法,求人办事自然要付出点什么,所以我忍痛把自己的吉他贡献给了他那个傻瓜乐队,那小子还特拽,说送晚了他还不要,真难为我如此一个天才在校园里傻跑,而且让我心中的白马王子看到。
"傻姑,等一下。”他乐呵呵地从天而降。
“啊?"我看着他身后的一切东西就是没办法将目光锁定到他的身上。
“你好像很忙?”阿枫笑呵呵地看着我,那笑容很不善良。
“啊,不忙,我喜欢背着重物跑步。”我一边说一边还捋了捋遮住眼睛的头发,这样的话我都能说得出来,十足的傻姑样。
“我对你的敬仰一次比一次厉害了。”阿枫笑眯了眼。
“哦,没什么,你习惯了就好了。”我有些言语无措。
“呵呵,傻姑,你叫什么?”阿枫拍了拍我的吉他。
我转了转眼珠子,这个动作是跟葫芦学的,感觉很聪明的样子。
“我妈说,不要随便给陌生人说实话."我妈要是知道我把她搬出来一定会感动地稀里哗啦。
阿枫无奈地笑了笑:“好,下次见面我们就不是陌生人了。”
说完他走了。我愣了。一种异样的感觉笼上心头。
我从心里盼望着下次见面。
而世间总有很多巧合出现,再一次和阿枫见面竟然是在葫芦乐队的演出会上。这一次见面我与葫芦都有了质的飞跃。
演出之前我和葫芦聚了一次,他说他的信心简直直冲云霄了,他还说他已经作了一些恰到好处的铺垫让小玫注意到了他并且绝对产生了很好的感觉,于是我便让他仔细汇报一下。
“切,不是跟你吹啊,我只要想办什么事,还能有办不成的吗?暂且给你小露一招,让你钦佩与嫉妒一下。”
葫芦讲得眉飞色舞,我听得兴高采烈。
首先这小子得知小玫报了跆拳道社团便立刻混入其中,当男女混合对抗时,基本上所有男生都怜香惜玉不敢伤着小玫或者宁愿被其踹翻在地除了葫芦。这家伙上去就把小玫侧踢踹倒,而后又很爽地修理了她一下,照葫芦的话这叫“用男子汉的气势降伏她”,果然小玫很虚心很崇敬地要拜其为师而他又牛的故意冷冷地拒绝说事务太繁忙实难胜任,他还美其名曰这叫“用冷冷的气质吸引住她”,不出所料,小玫开始打听他,知道了他要举办音乐会宣传他的乐队便刻意地询问,于是这白痴便很淡然地介绍了介绍,很淡然地讲了他会的十八种乐器,很淡然地读了读他写的神经歌词,他自誉为这是“用真才实学的才气镇住她”,一切照计划发展,小玫热切的盼望着演唱会的举行,于是葫芦便很郑重地向她发出邀请并且还将前排的座位票给了她一张并且很君子地说:“你是一个我认识的女生中很有品位的一个,所以有你参加我的音乐会我会很有信心。”这一招,他自称为是“用尊重的方式打动她”。当然,小玫欣然接受。
我并不发表议论,只是乐呵呵的说:“我只关心结果。”
“等着吃喜糖长蛀牙吧!”葫芦恶狠狠的说。
音乐会那天葫芦让我自己买票,还说不能太靠前了省的阻碍他与小玫的交流顺通,而没想到当我赶到学校音乐厅门前时却发现阿枫正站在门口拿着两张门票看着我笑。
“你怎么知道我会来?”我边跟着阿枫走边找话说。
“一个喜欢背着吉他跑步的人应该不会太讨厌音乐吧!而且据我所知,这个新乐队的主唱和你的交情不浅啊。”
我蓦然想起,阿枫是校音乐团团长,任何一支乐队的成立都要向他申请的,据说阿枫的声乐也是不容小觑的,尤其是擅长西洋乐简直拽上天了。
“是啊,还是青梅竹马呢。”我故意这么说并且还偷偷看了看阿枫。
“哦?那真有必要认识一下,和你一起长大的人应该也不是凡人。”他依然平静。
“没问题,他今天表现得好的话我就让你们认识认识。"
我很想问问他怎么没和女朋友在一起,可是又实在做不到明知故问便只得作罢。
阿枫言语不是很多,起码是和我时,,他甚至没再问我叫什么,当然我也不想他问这么俗的问题,一个问题不管有没有答案接连问两次都是很俗的,阿枫不俗,所以他没问。
葫芦的“想明白的傻瓜笑着哭了”乐队终于闪亮登场,真是够闪亮的,葫芦一身韩国式打扮,一条似乎是用口袋组装起来的麻袋裤子拖在地上,更恐怖的是他竟然把头发喷成了绿色实在让我大跌眼镜。场内开始充斥着掌声与尖叫。
“果然不是一般人。”阿枫乐了。
“当然,他是国际贸易系三班的。”我没好气地说。
不过那场音乐会的确很精彩,看着场面便知道葫芦他们出名了。葫芦平时胡写的歌曲都一一上演,仔细听听还是可以忍受的,我伸长脖子想看看小玫是不是已经激动地五体投地可惜只看到人山人海。
“最后,我想把一首今日凌晨两点五十九分落稿的新歌作为本次音乐会的结束曲并且还想把这首歌送给一位女孩儿,她是我心中最纯洁的女神,因为现在我一无所有所以我不要求她跟我走,只希望她听了这首歌之后能跟我说一声今晚我请你去喝酒!谢谢!"葫芦一副虔诚的样子引起了我想踹他几脚的欲望。
听了他的话之后,全场为之哗然,掌声,呼哨声,尖叫声快把房顶掀翻,蓦的,我发现阿枫看了我一眼,我冲他傻傻地笑了笑并没言语。
“那个你,对面的女孩,
请你停下来,
听一听一个傻瓜的表白,
傻瓜虽傻但他的感情并不痴呆,
就像傻瓜的眼泪也像正常人一样无助苍白,
我那么想拥你入怀,
我那么想对你说爱,
我那么想告诉所有人一个傻瓜的心,
因为一种感情而变得多彩,
可是所有人都冲我呐喊,
他们说傻瓜你不许有爱,
他们说傻瓜你从这里滚开,
我不明白,
为何那声音把我伤害,
尽管我听不明白,
但我明白我将不再有爱,
那个你,对面的女孩,
请你停下来,
停下来看看我这个男孩,
你是否发现这双傻笑的黑眼睛里面,
亮闪闪的泪光正慢慢涌出来。”
很伤感的歌曲《傻瓜的表白》让整个大厅陷入了沉寂,撕心裂肺的电吉他声,还有葫芦沙哑的声音让我不由愣愣的直发呆,我身边的一个小女生已然传来了轻微的抽泣声。
这歌的风格和前面的几首疯狂的歌曲迥然不同但极具震撼力,以至于歌曲完成之后就就没有反应,这时候我看见葫芦茫然地扫视了一下我们在座的人群,然后很准地将麦克风递给了坐在前排 的小玫:“对面的女孩,不想说点什么吗?”
“今晚,我请你去喝酒。”小玫的声音中有些呜咽。
霎时,整个音乐厅爆炸了,声音达到了空前的高峰,在喧闹中我看了看阿枫,他严肃的脸上竟然慢慢露出了一丝微笑。
“你的朋友果然厉害。他把我老婆抢了。”阿枫扭头冲我说。
“真难得你还能保持着这么乐呵呵的表情,想哭就哭嘛。”
“让小玫自己去选择,我尊重她。”阿枫看着三场的乐队和人群缓缓地说,“再说,我干吗要哭,那会破相的。”
"要不,我请你去喝酒?”我试探着问。
“这是我今晚最想听到的话。”阿枫淡淡一笑。
小玫终于成了葫芦的女朋友,阿枫则又成了我哥们儿。
“你这样的女孩子,在我还没有自认为拥有了十足的资本之前,我要不起。”阿枫这样跟我说。
我欣然接受了他这样的解释,心中空落落的。
这是我头一次如此心不甘情不愿地承认一个哥们儿。
欧乐,艺名:葫芦,男,20岁,星座:双子,血型:B,身高:1.78m,最爱吃的东西:未来老婆做的饭,家庭成员:父母,一非我不嫁的女友,个人魅力:音乐怪物,武林豪杰,最爱做的事:发呆,不良嗜好:写歌的时候喜欢凌晨突然从床上跳起来,大笑三声之后写作,经常使同宿舍的人痛苦不已,最头疼的事:太受女生欢迎,女友管得太紧,最糗的事:不知道糗的意思是什么,最想做的事:找个安静的地方狠狠发一次呆。
葫芦的个人资料也登上了校报,我边看边乐,同时又若有所失般,他好,抱得美人归,我则依然孤苦伶仃。
于是我很不留情地在报纸上他那张闪着大傻眼,傻笑的面容上狠狠用笔画了好几道。
有时候想想也挺可笑的,我一时的异想天开拆散了一对鸳鸯,合成佳人一双,到头来我却依然独自徜徉,够搞笑。
葫芦有了小玫,有了乐队可谓情场事业双丰收,走路上都要随时带着笔因为不一定什么时候就会被某个痴情小女生拉住签个名合个影什么的,小玫跟着也出足了风头,两人成为校园里最焦点的焦点,葫芦风头正盛,犹如暴发户般让我退避三舍。。不过我和阿枫的影响力也不小,因为我这人淡泊名利,所以你也可以看到我对自己的事很少提起,总之,我,阿枫,葫芦都各自被别人关注着活着,时过境迁,等再过二十年如果我们依然活着,那我们一定会依然玩世不恭的告诉后代,我们也曾年轻,也曾招摇。
其实和阿枫在一起除了没有正式宣布恋爱关系,我们交往方式和恋人没什么两样,我们也会想拥着看月亮,情人节我把玫瑰花瓣一片片的做成标本,我们甚至还相约毕业之后先稳定事业,一年后如果依然单身那就是上天注定,天最大,我们还有什么牛的,结婚呗。
“我有个预感,上天会把你留给我的。”阿枫如此说。
“哈哈,我有个预感,老天看我不错,要我给他做管家呢。”我信口胡说。
“真不知道你的小脑袋里都装了些什么,怎么思维就没正常过呢?”阿枫拍着我的脑袋苦笑不已。
“智慧,还有,”我专注地看着阿枫,“帅哥!爱吃鸡蛋炒米饭的帅哥!”
我和阿枫在一起从不提小玫,我很自信,我能代替小玫在他心中的位置。但我不敢问他,问他对我的感情有多深。
射手座有天生的预知能力,但我却预感不到我和他的未来。
大三那年的暑假我和葫芦结伴回家,路上我问他是否要把已经谈恋爱的事告诉父母。
“急什么?等领了结婚证再说。”葫芦一副无赖样。
“好,那我久等把孩子生出来再说。”我咬牙切齿地说。
“靠,你敢乱来!”葫芦蓦的抓紧了我的胳膊,狠狠地盯着我。
“我乱来什么?”我被他抓的莫名其妙,他又不是不知道我一向喜欢跟他胡说八道的。
“你和阿枫没干什么吧?老实跟我说,我可不想不明不白的戴绿帽子。”葫芦依然盯着我,手却松开了。
“喂,你该不会是倒打一耙吧?谁不知道我跟阿枫那绝对是纯洁的友谊!”我给了他一拳。
“少跟我扯这个,阿枫可一直把你当老婆对待呢,当我不知道啊?”
“切,谁说的?”
“他送你多少玫瑰了?你每本书中夹的那些破花烂草当我是瞎子?还有,你不是把初吻都献给他了?”
“闭嘴!你调查我?”我有些生气了,葫芦也一脸怒容。
事情有些不正常了。
“你是学校里的才女,用得着我打听?你那点破事比麦当娜的曝光率还高呢!当谁是傻瓜呢!”
“那你呢你呢?你天天跟小玫泡在一块儿就老实了?有一次甚至彻夜不归又是怎么回事?你敢说出来吗?”我喊了起来,车内的人又都把目光慷慨地送给了我们。没想到葫芦不急反笑了:“呵,呵呵,你还知道我的事儿?”
“你少装,你的破事我听了都恶心,你就胡搞吧,最好等小玫把孩子生下来之前赶快把结婚证办了,否则我看干妈不拔了你的皮,我算看透你了,道貌岸然,拐骗清纯女生不惜用出这么无耻的主意,”说着说着我的眼圈竟然红了,"我竟然还跟你认识了二十年真是耻辱......"
"啪!”葫芦的手很清脆地抽在了我的脸上,我愣了,全车人都愣了。
二十年,葫芦头一次打我。而且不是开玩笑。
我的泪水哗哗地流出来,但我依然一动不动的,葫芦一下子把我揽在了怀里,我依然一动不动。
“看什么看?没看过两口子吵架吗?”这是我在呆滞中听到的葫芦说的最后一句话。
那个假期便在冷漠,呆滞的气氛中开始了。父母看出了端倪但并没怎么重视,他们依然把我们当小孩子,以为吵一次架,给块糖吃便又会和好如初地你闹我笑了。
我疯狂地想念着阿枫,每天都盼望着他来电话。
“阿枫是谁?”终于老妈发现了经常来电话的这个男生。
“一个很好的朋友,妈,你别多想。”不知为何,我如此回答。
老妈迟疑了一下,终于没再说什么。
我以为那个假期不会再看见葫芦了,没想到我一个人跑出去看海边日出结果被雨淋了落汤鸡,一路跑回来又累又冷,当天发起了高烧。
昏迷中,我看到一双闪亮闪亮的眼睛。
一定是老妈把葫芦叫来了。
昏迷中我听见那个听了二十年的逐渐从幼稚到成熟的声音问老妈:“干妈,那个,她什么时候烧退下去?”
“这我哪知道,看她自己了呗。”
“哦。”
“你们是怎么了?”
“呵呵,她吃我醋呗。”
“又贫嘴!”
妈出去做饭了,葫芦很安静的坐在我身旁一动都不动仿佛怕吓着我。
我突然一睁眼,把他吓了一跳,一时间我竟然发现他的脸红了。
“你滚。”我说。这是他打我之后我送给他的第一句话。
葫芦干笑一下:“我不介意,我知道你烧糊涂了。”
“我叫你滚!我要阿枫来看我,不要你!你滚!滚!”
我发了疯是地把我床头柜上的相册,玩具砸到他身上。
“干什么?疯丫头!住手!”妈冲了进来,挡在了傻呆了的葫芦面前。
我停下,支撑着身体,狠狠盯着葫芦。
葫芦的额头被砸破了,有血流出来。
“干妈,病人病情不稳定,可能烧到神经中枢了,我先走了,过几天再来。”
葫芦转身走了,我躺在了床上。
“你们是想把我气死吗?”妈说着,竟然流泪了。
我理解她,我和葫芦玩儿了二十年, 从没如此仇恨过。
好在,我有阿枫,我如此想着。
葫芦没再来我家。开学了,我们各自坐了各自的车回学校。
见到了阿枫,他心疼得打量着我:“丫头,你瘦了。”
那一刻,我呆若木鸡。
高考那年,我和葫芦把头发吊在灯棍上挑灯苦读,突然他摸了摸我的脸说:“丫头,你瘦了。”我笑着问:“更美了是吗?”葫芦狂吐,引来我一顿狂揍。
而阿枫的这句话引来我淡淡的微笑。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对葫芦这么凶,他打我其实打得挺好的,我说的的确过分。
或许我心中在惧怕着什么,我怕我和他这二十年的交情被他那一巴掌给打断了。
我有些开始沉默了,阿枫追问不出原因只得归因于我成熟了。
葫芦再也没开过音乐会,他和小玫依然在一起。
我开始准备考研了。如果不是我出了事我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和葫芦说话。
那一段时间我经常感到体力不支,打篮球经常坚持不到十分钟便气喘吁吁,跑步连1000米也跑不到。我那一段时间不大正常吃饭,只是在阿枫的威逼利诱下才胡乱吃点,所以我自以为是营养不良,没怎么放心上。直到那天我从篮球场上晕倒被送到医院。
我得了血癌,吃惊吗?这就是我的人生结局。尽管我远远没活够。
我的父母,葫芦的父母还有阿枫,老师,同学,朋友都蜂拥而至,他们都不相信一个生龙活虎昨天还把他们气的胃酸泛滥的大活人今天就要从地球上消失了,看着他们的眼泪,还有阿枫痛苦的神情,我突然感到很内疚。
我不希望看到他们伤心,是我的不对,我没照顾好自己。
我停下了叙述,发现那个小女孩儿眼中满是泪水。
“你很难过吗?小妹妹?怎么哭了?”
“我很难受,很难过。”小女孩儿呜呜地哭起来。
我扫视了一下白色的病房,叹了口气,然后我很怜惜地看着小女孩儿,她也是个绝症患者,不过她的牵挂没有我得多。
我不得不承认,我一直在等哪个我最牵挂的人,他一直没来找我,我和他认识了二十年,一起穿着开裆裤爬树下河,一起勾肩搭背地吃喝玩乐,却不能一起结伴走到天长地久。
他会来的,我临睡前很肯定地想着。
昏迷中,我看到了一双闪亮闪亮的灯泡眼。
怎么那么亮呢,我突然睁大了眼睛,原来这是一双含满泪水的眼睛。
眼睛的主人看见我醒来忙背过身擦了擦眼睛。
“你来了?干吗不看着我?”我很温和地说,其实是我再也没力气凶了,上天给我的惩罚吗?
葫芦尴尬地看了我一眼又看着我的床单说:“我怕你砸我。”
我的眼中立刻有些发酸:“怕砸你还来,你就不怕我把你砸死让你陪葬吗?”
“我倒希望这样。”
“得了,我可不能让小玫做寡妇。”
“我认小玫做的妹妹。”
“啊?”我愣了。
“从一开始,我便把一切都跟她说清楚了,就是那次我们彻夜不归的夜晚,我跟她把我的想法原原本本地说了。”
葫芦很平淡地说着,仿佛在讲故事。
“我说,真得很对不起把你跟你男朋友破坏了,我这样做是为了一个女孩子,为了一个我从出生起就注定和他今生纠缠不清的女孩子,我是那么得疼她,只喜欢看到她永远都开心地哈哈大笑,永远都能见到我就搂着我的脖子大大咧咧的说话,永远都幸福,平安,快乐。小玫问我你爱她吗?我说这不是废话吗,我一直都把她当做老婆看呢,她只是出去玩玩儿呗,玩儿累了自然会回来的,我一直都这么认为。小玫问我如果她不回来呢?我说那我就一直等着她呗,我这么正点她会回来的。小玫还问我你难道不觉得阿枫很优秀吗?我说阿枫是很优秀,但她会明白阿枫只是优雅的盆景,还是来找我这颗野草比较有安全感,因为我有土地能养她一辈子。我说小玫你会恨我吗,她说不,你太好了,如果你等不到她就来找我好吗?我说你别傻了,我就已经够傻了,怎么还能传染了你呢,今后找个好的就走吧,别指望我了,我这辈子就是一傻瓜了......"
葫芦说不下去了,我也听得泪水流得乱七八糟。
过了好大一会儿,他又接着说:“我肯定会赢的,但老天不给我时间。"
我笑了:“葫芦,我现在是不是很丑了?”
由于做化疗,我的头发已经所剩无几,我再也不能将一头秀发和葫芦的头发拴在灯棍上熬夜读书了。
“你现在和陈佩斯有一拼。”葫芦努力作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我想去打他,手伸到半空却又无力地落了下来。
“葫芦,我也是傻瓜。这么久了,我连自己的心都搞不清楚,就连你的那一巴掌都没把我打醒,肯定是上天看我太笨了,决定还是让我做他 的管家比较划算。”
“别胡说了!”葫芦捂住了我的嘴,我感到他在颤抖。
恍惚中,我仿佛又看到了我和葫芦坐在树上摘桑椹吃得满手满嘴红红的,他闯了祸不敢回家,我把他藏在我家床底下并且偷冰箱里的饭菜跟他一起在床底下吃,那味道真香尽管我们吃的狂拉肚子,我从树上掉下来,摔破了腿,他便背着我往家跑还自嘲是猪八戒背媳妇,我还记得我六岁那年很严肃地问他:“葫芦,你长大了要跟我结婚吗?”
葫芦边玩着泥巴边说:“应该是吧,我妈这么说过。”
“那什么叫结婚呢?”我也玩儿着泥巴。
“呃,就是和咱爸咱妈一样天天在一起呗。”
“那我们不就已经结婚了吗?”
“现在不行,现在我们没有房子,不能一起住呢。”
“那我们用泥巴盖一个好不好?”
“你就这么急着要结婚呀?,我还没愿意呢!”
“臭葫芦,我才不会跟你结婚呢!你等到死吧!我也不叫干妈给你房子!”
说着我把一手的泥巴糊在了葫芦的脸上。
“哎,你看!”葫芦的泥脸上一双大眼睛格外明亮,,在他的脚旁赫然立着一个别致的泥巴小屋。
“你会好的,医生说你的病发现的早,能控制的住。”
“是吗?”
“嗯。”
“那我病好了也不嫁给你,我要嫁给阿枫。"我忍不住还是要打趣他,我知道他是在安慰我也是在欺骗他自己,只要我有一丁点活着的希望,他都不会这么黯然失色,二十年,够我了解他了。
葫芦眼中暗了一下,随即笑着说:“别妄想了,你现在丑死了,只有我要你了."
“葫芦。”
“啊?”
“你说如果我没病,你会跟我说今天这些话吗?”
“不会。”
“那如果我真的嫁给阿枫了呢?”
“你没那么傻,放着最好的不要,非要找个较好的。”
“呵呵,葫芦,我就是傻瓜,你还不明白吗?"
“我比你还傻,我等着你离婚。”
“如果我就和他白头到老了呢?”
“那我就在你临死前告诉你你这辈子算是白活了,因为没选择我。”
“葫芦,你太狂了。”
“本来就是,天注定的,咱俩谁也逃不掉的。”
“葫芦,我死了你怎么办呢?”
“你不会死。”
“葫芦,告诉阿枫,说我谢谢他,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告诉他,如果忘记我太难的话就别勉强自己了。呵呵。”我再也不能爽朗的大笑了,以前老妈总是教育我女孩子要文雅,没想到现在我做到了。
“我和他是情敌,你自己跟他说去,再告诉他希望他来参加咱俩的婚礼。”
“葫芦,你相信射手座有预知能力吗?”
“什么?”
“我预感,我不能再陪你走了。”
“你--”葫芦说不出话来,他的手紧紧握住了我的手。
“葫芦,唱首歌吧,就唱那首《傻瓜的表白》,我爱听。”
于是伴着葫芦沙哑的歌声,我静静的但是幸福地睡着了。
这歌真的很好听。
“那个你,对面的女孩,
请你停下来,
停下来看看我这个男孩,
你是否发现这双傻笑的黑眼睛里面,
亮闪闪的泪光正慢慢涌出来。”
可是我停不下来了。
这是一个临终者讲述的故事,把这份悲伤与遗憾留下来的确是很残忍,别问这个故事的结局,一切都已经无关紧要,因为,关键人物要谢幕了。
我是在说我自己。
我多么希望听着葫芦的歌声,就这么永远地睡去。
但葫芦会骂我不仁义的,所以我必须坚持着听完它,就像小时候他总要努力坚持着听完我编的小兔子和小狗狗打架的故事一样。
“我那么想拥你入怀,
我那么想对你说爱......"
葫芦,上天叫我呢,我要去做管家了......
"他们说傻瓜你不许有爱,
他们说傻瓜从这里滚开......"
葫芦,我多么想再陪你二十年啊......
“尽管我听不明白,
但我明白,我将不再有爱......"
葫芦,我带着你的爱走了啊......
"......我将不再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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